本期学习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为你整理以下这些消防条款:
我们知道,民用建筑是我国主要的建筑类别之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火灾消防防的主要手段,做好该系统的设计,将是确保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基础。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的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或地下一层,宜选择在便于通向室外的部位。
(2)民用建筑内由于管理需求,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时,宜选择靠近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控制室作为主消防控制室,其余为分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应负责本区域火灾报警、疏散照明、消防应急广播和声光警报装置、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火栓泵、喷淋消防泵等联动控制和转输泵的连锁控制。
(3)不具备设置分消防控制室条件的超高层建筑裙房以上部分,有需求的业态可设置值班室。
(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值班室或无人值班的场所:
1)本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在火灾时不需要人工介入,且所有信息已传至消防控制室;
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
(5)主消防控制室与分消防控制室的集中报警控制器应组成对等式网络。主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或手动控制分消防控制室所辖消防设备。设备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除在各分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外,尚应在主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
(6)超高层建筑设置的转输水泵,应由设置在避难层的转输水箱上的液位控制器控制,转输水泵的控制应自成系统,均由主消防控制室控制。各转输水箱上的液位、转输泵的运行信号应在主消防控制室显示。
(7)主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到区域报警控制器的报警后,应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设备,并向其他未发生火灾的区域发出指令点亮疏散照明、启动应急广播和警报装置。
(8)对于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方式。
2、居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以下要求进行设置:
(1)住宅建筑附设的商业服务网点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当小区内有高层住宅和多层住宅时,多层住宅部分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座位数超过20000个的体育场;
(4)老年人照料设施,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5)民航机场的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6)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住宅公共门厅有人值班时,宜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当住宅公共门厅无人值班时,应按以上第1条第(8)款要求,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2)当居住区规模大,设有多个消防水泵房时,宜采用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住宅户内设置的家用感烟探测器可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总线;当采用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家用感烟探测器组合探测报警时,每户按一个探测区域划分。
3、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裙房以上部分宜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与区域报警控制器之间宜采用环形接线;
(2)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分支回路不应跨越避难层;
(3)各避难层内的消防应急广播应采用独立的广播分路;
(4)各避难层与消防控制室之间应设置独立的有线和无线呼救通信。
4、大型库房、大厅、室内广场等高大空间建筑,宜选用火焰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管路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图像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其组合。
5、设有可燃气体探测器场所,应在探测器报警后自动关闭可燃气体阀门。
6、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并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
(2)当任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分路的正常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用扬声器不宜加开关;当加开关或设有音量调节器时,应采用三线式配线,火灾时强制消防应急广播播放;
(4)消防应急广播馈线电压宜采用24V安全电压;
(5)电梯前室、疏散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
(6)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多用途公共广播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应强制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置专用功放设备与控制设备,仅利用公共广播系统的传输线路和扬声器时,应由消防控制室切换传输线路,实施消防应急广播;
b.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全部利用公共广播系统,只在消防控制室设应急播放装置时,应强制公共广播系统进行消防应急广播;按预设程序自动或手动控制相应的广播分区进行消防应急广播,并监视系统的工作状态;
c. 在发生火灾时,应将客房背景广播强切至消防应急广播。
2)紧急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按疏散预案向相关广播区域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音或实时指挥语音;
b. 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高12dB或以上;
c. 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
d. 紧急广播功放设备的容量应支持系统所有扬声器同时播放的要求;
e. 发布紧急广播时,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音量;
f. 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能一键到位;
g. 单台广播功放设备故障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
h. 单个广播扬声器故障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
7、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消防电话总机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3)消防通信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8、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用于监控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1)变电所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专用母排或消防电源柜内母排;
2)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
3)无巡检功能的EPS应急电源装置的输出端;
4)为无巡检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
9、消防控制室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灭火设施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泵的联锁控制,应由消火栓泵出口干管的压力开关与高位水箱出口流量开关的动作信号“或”逻辑直接联锁启动消防泵,同时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时,应选择带两对触点的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否则,控制信号与报警信号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作用在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上的电压应采用24V安全电压;
2)消火栓泵的联动控制应由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3)消火栓泵手动控制,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按钮直接连接至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上;
4)显示功能,用控制回路接触器辅助动合触点或消火栓泵出口干管的流量开关信号作为消火栓泵的工作状态显示,用控制回路热继电器动作信号或消火栓泵出口干管的流量开关(水系统设置时)信号作为故障状态显示。
(2)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连锁控制,应由喷淋消防泵出口干管的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作为触发信号,作用在压力开关上的电压应采用24V安全电压,并直接接于喷淋消防泵控制回路,当压力开关同时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时,控制信号与报警信号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2)喷淋消防泵的联动控制,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与一个火灾探测器或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信号启动喷淋消防泵;
3)喷淋消防泵手动控制与本条第1款第3)项相同;
4)系统中设置的水流指示器,不应作为自动启动喷淋消防泵的控制设备;气压罐压力开关应控制加压泵自动启动;
5)显示功能,用控制回路接触器辅助动合触点作为喷淋消防泵的工作状态显示,用控制回路热继电器动作信号或喷淋消防泵出口干管的流量开关信号作为故障状态显示。
(3)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烟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烟感火灾探测器和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与”逻辑控制信号作为预作用阀组开启的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预作用阀组的开启,压力开关动作启动喷淋消防泵,系统由干式转变为湿式;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阀和压缩空气机时,应联动开启快速排气阀和关闭压缩空气机;
2)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将预作用阀组控制箱手动控制按钮、压缩空气机控制箱启停按钮和喷淋消防泵控制箱的启停按钮采用耐火控制电缆直接引至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上;
3)显示功能,应将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工作状态、有压气体管道压力信号、快速排气阀前电动阀动作信号与压缩空气机工作状态反馈至联动控制器。
2、电动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与手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应由防火分区内任意两只感烟探测器或一只感烟探测器和一只防火卷帘专用感烟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落至1.8m;任一只防火卷帘专用感温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防火卷帘下落到底。
(2)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应由防火分区内任意两只感烟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防火卷帘一次下落到底。
(3)手动控制,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根据安装地点不同,在一侧或两侧安装手动控制按钮,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4)当电动防火卷帘采用水幕保护时,应用定温探测器与防火卷帘到底信号开启水幕电磁阀,再用水幕电磁阀开启信号启动水幕泵。
3、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任意两只感烟探测器或一只感烟探测器和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控制常开防火门关闭;常开防火门的关闭及故障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2)常开防火门宜选用平时不耗电的闭门器。
4、防烟、排烟设施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闭加压送风口应由防火分区内任意两只感烟探测器或一只感烟探测器和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由联动控制器控制火灾层和上下层加压送风口同时开启。送风口开启后,由联动控制器控制加压送风机启动,运行、故障信号应返回联动控制器。
(2)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由同一防火分区两只感烟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由联动控制器控制火灾层排烟阀(排烟口、排烟窗)开启,常闭排烟阀开启后,由联动控制器控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启动,运行、故障信号应返回联动控制器。
(3)排烟风机、补风机启动的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送风口、排烟阀动作信号反馈至联动控制器,其中排烟阀可采用接力控制方式开启,且不宜多于5个。
(4)设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防火阀在280℃关断后,应联锁停止排烟风机;运行、故障信号应返回联动控制器。
(5)电动挡烟垂壁应由其附近的两只感烟探测器的动作信号,通过联动控制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放下。
(6)设于空调通风管道出口的防火阀,应采用定温保护装置,并应在风温达到70℃时直接动作,阀门关闭;关闭信号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并应停止相关部位空调机组。
(7)消防控制室应能对防烟、排烟风机进行手动、自动控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联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确认后,应自动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并应自动开启门厅的电动旋转门和打开庭院的电动大门;
(2)火灾确认后,应自动打开收费汽车库的电动栅杆;
(3)火灾确认后,宜开启相关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
6、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动、自动控制。不得利用切断消防电源的方式直接强启疏散照明灯。
7、消火栓按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火栓旁应设置消火栓按钮;
(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54m及以上住宅建筑,消火栓旁应设置消火栓按钮;当住宅建筑群有54m及以上住宅建筑,亦有27m以下住宅建筑时,27m以下住宅建筑可不设消火栓按钮。
8、非消防电源及电梯的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确认后,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
(2)火灾发生后,除超高层建筑中参与疏散人员的电梯外,其他客梯应依次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并切断电源。